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和千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国家民族的未来。今年全国两会上,学前教育再次成为备受关注的教育话题。
在会场内外,有人呼吁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有人希望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究竟有哪些学前教育大事值得我们关注,一起来看一下吧。
全国政协委员:刘焱
尽快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严重缺编问题
“公办幼儿园教师严重缺编问题,是一个十余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刘焱建议,尽快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缺编问题。
刘焱表示,自2010年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但是,由于基础弱、欠账多,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面临核编补充难、待遇偏低、队伍不稳定等问题。近年来,各地政府投放给公办幼儿园的编制数量虽然有所增加,但仍然赶不上公办幼儿园数量的快速增加,近年来大批新建公办幼儿园都没有专门的教师编制。
刘焱注意到,为了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各地采取的办法是把中小学富余的编制调剂到幼儿园,但这仅仅是“杯水车薪”,还占用了中小学教师编制。很多地方政府采用安排公益岗、劳务派遣和临时聘用等方式补充幼儿园专任教师,非在编教师的工资远低于在编教师,且大多数没有社保,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
“幼儿园教育是一个独立的学段,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仅仅通过盘活存量、把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剂补充给幼儿园的办法,不是解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尤其是专任教师编制问题的根本之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数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刘焱说。
为此,她建议,中编办、财政部和教育部等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尽快联合制定和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从制度层面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突破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为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崔建梅
建立幼儿园教师编制补充长效机制,
制定合理增长比例
“学前教育的编制已经到了不改不行的程度了。”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总校长崔建梅表示。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公办园建设,建成了一批标准化公办园,但随之而来的是幼儿园专业教师严重短缺问题。
“编外教师受经费不足的影响待遇低,学前教育事业缺乏应有的吸引力,教师队伍极不稳定。”崔建梅表示,一些地方执行国家政策标准不到位,多年未按照现有办园规模和幼儿数重新核编等,都成为制约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瓶颈。
学前教育对儿童身心和谐健康发展,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崔建梅建议:
一是聚焦公办园教师核编补充难问题,出台国家层面的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更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在新的编制标准没有出台前,推动主责部门、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重新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落实编制配备,以保障公办园正常运转。
二是建立幼儿园教师编制补充长效机制,将幼儿教师队伍纳入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合理的增长比例,满足学前教育迅速发展的需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
三是提高聘用教师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在目前尚未满足办园需求编制的情况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编外人员,所需经费由地方政府解决,实行同工同酬,以保证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
四是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增加资金投入,全力保障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只有持续进行财政投入,才能继续扩大教育资源,真正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现实需求。一方面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确保现有幼儿园有质量地运行;另一方面应对大量二孩、三孩出生带来的资源不足新挑战,满足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全国政协委员:姜军
加快学前教育立法工作进程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政协副主席、民进辽宁省委会主委姜军建议,多举措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姜军认为,公办幼儿园地区发展不平衡,幼儿教师队伍稳定性差,城乡、地区间幼儿园办学条件和办园质量差异大,这些都是目前制约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的主要问题。
为此,姜军建议,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立法工作进程。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作为法定目标纳入立法内容。参照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标准,建立幼儿教师工资标准,提高幼儿教师的薪资待遇。加强学前教育质量督导,将学前教育督导纳入各级各地区政府教育督导。
此外,姜军还建议,继续推动公办幼儿园新建扩建。各级政府资金向边远、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鼓励国有大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办幼儿园,支持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
全国政协委员:刘文贤
构建高质量学前教育
建议普惠性幼儿园“零租金”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民盟重庆市委副主委刘文贤于今年两会将提交《关于构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的提案》。他认为,必须解决当前学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构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
刘文贤通过调研了解到,近年来,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但由于多种原因,学前教育仍是我国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我国目前学前教育的普惠率和公办率不断增加,“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虽得到有效治理,但仍存在多方面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刘文贤提出构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的三点建议:
一是建机制、增投入、强保障,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制度。首先是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其次建立普惠性幼儿园园优惠政策,制定合理的房屋租金补贴标准,保证普惠园“零租金”使用,对自有产权的民办普惠园,政府适当给予房屋租赁费用补助。最后是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以及民办普惠园最高收费标准。
二是补短板、优布局、抓规范,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补齐普惠资源短板,优化布局结构,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
第三是抓薄弱、强队伍、促提升,整体提高城乡学前教育质量。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完善教师补充和待遇保障机制,全面推进科学保教。
全国政协委员:施大宁
为0-3岁幼儿
提供普惠性的托育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施大宁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他关注的是0-3岁婴幼儿无人照护或者家庭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他建议,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为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施大宁提出四点建议,希望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为托育机构发展赋能。
一是落实托育服务专项经费,列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同时,参照养老服务机构或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制定普惠托育项目建设与运营补贴、托位补助、奖补激励等政策。
二是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拓宽国家投资项目的申报范围,惠及更多县市,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为婴幼儿家庭提供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
三是落实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引导各地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四是建立各部门协调机制,由教育部门统筹,在基本公共教育体系中加强托育管理,在职业教育体系中设置婴幼儿教育专业,统筹安排托育机构与幼儿园发展规划等。
全国政协委员:刘林
普惠性托育和市场化托育都要办好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认为,“应当建立分级分类服务标准,推进托育机构多样化健康发展,普惠性托育和市场化托育都要有、都要办好。”
刘林近几年的提案大多围绕学前教育、托育服务展开,今年他带来一份“积极推进托育机构多样化健康发展”的提案。针对托育服务目前存在的普遍问题,他建议:
一是中央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并加强对地方托育服务发展规划、支持政策和监管措施的指导,从公共财力、实际需求出发合理确定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托育服务机构比例,建立分级分类服务标准,促进托育服务机构多样化发展。对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要同步落实场地等配套支持政策措施和收费标准、补贴政策资金预算来源;对于市场化托育机构,要及时明确资本准入条件和监管制度,稳定发展预期,形成健康的市场秩序。
二是打通卫健部门、教育部门之间的政策壁垒,鼓励有条件有余力的幼儿园同步开展2至3岁日托和周末托育服务,一方面有利于拓展托育场地来源,提高公共服务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托幼一体化发展体系。
三是大力发展早期教育科学研究,把脑科学、儿童心理学、生理学等最新科研成果运用到托育专业服务中去,同时积极支持高校、职校培养早期教育、托育服务人才,建立与托育服务产业链相配套的人才链,从根本上提高托育服务专业化水平。
四是从建立从业机构与人员黑白名单制度、行业自律机制、第三方服务质量等级认证办法等途径入手,加强托育服务行业监管,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郑军
应出台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国家标准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但师资紧缺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院长郑军带来一份关于国家层面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提案。郑军建议,应出台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国家标准,保障公办园教师队伍建设。同时还应创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补充机制,多途径解决编制核定、补充问题。
郑军指出,编制短缺会导致教师补给困难、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稳定性较差等问题。他解释,由于缺少编制保障,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到幼儿园教师队伍,每年开学季就会出现“用工荒”;又由于编制不足,导致同一公办园中的教师“两种身份、两种待遇”,同岗不同酬问题突出,有的地方非在编教师收入甚至不到在编教师的一半,严重影响工作积极性;非在编教师难以形成职业归属感,临聘教师容易出现非正常流动或向其他行业流失,直接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全国政协委员:邰丽华
为残障儿童学前教育提供政策保障
“残障儿童是一个特别需要关爱的群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邰丽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更多政策措施,推动学前融合教育发展,提升特殊需要儿童入园保障水平,为残障儿童顺利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准备。
“新时代,我国儿童发展还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特别是残障儿童的特殊教育,特殊需要儿童在3-6岁阶段接受学前教育的状况不容乐观。”邰丽华委员认为,教育部门应主导建设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的专业支持体系。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建立特殊需要儿童学前入园的台账登记管理系统。
邰丽华委员建议,尽快完善相关政策,参照针对残疾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零拒绝”政策,所有幼儿园应当承担接收本社区内特殊需要儿童入园的主体责任,保障适龄特殊需要儿童就近入园。
文章内容综合整理自新京报、人民网、中国新闻周刊、幼儿杂志公众号